| 2005年参加了由台湾同盟北京市委员会组织的《借鉴台湾农民合作组织经验,促进京郊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调研课题,以北京平谷区为重点调研区县,并与平谷区有关区、乡镇领导到台湾考察,和台湾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交流。今年7月平谷区邀请了台湾专家和优秀产销班班长到平谷进行讲学和交流。通过一系列活动,深感台湾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进程中,有很多理念和实践经验、做法,很值得我们在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工作中重视和借鉴。
考察台湾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几点有益的启示
经过对台湾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历程、现状的考察,对比北京郊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情况,感到京台两地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有着不少共同点和差异。两地农业都属小规模农户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有联合起来提高产品竞争力、抗御市场风险、增加收入的内在需求;在合作组织发展类型、环境条件、发展途径和农民素质等方面,有不少差异。
启示之一: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是高度市场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台湾农会的主要特点有:农会是为分散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性服务的农民团体。农会主要从事公益性推广事业、经营性经济实体和农村金融服务活动,具有农业推广、供销、信用及家畜保险几大业务功能;农会是农产品批发市场重要的交易主体,水果、蔬菜等产品的交易量占到50%左右。农会盈余主要来自经济实体和农村金融服务,法律规定农会盈余的62%要用于推广事业,保证了农会作为公益法人,不以赢利为目的。
农会体系下还有农业合作社、产销班。农业合作社在农、林、渔、牧四大产业开展合作经营。农业合作社还分为专业和兼业两种类型。专业合作社一般只经营一种业务,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加强市场竞争力;兼业合作社以合作农场为代表。产销班虽然属于农民组织的一种,但不具法人地位,都是附属在各地方基层农会或农业合作社(场),由这些基层农民团体协助辅导运作。
近几年北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出现了社会多种力量参与兴办、多种形式发展的好形势,但怎么进一步组织引导向规范化方向发展,构建一个与都市型现代农业相适应的产业组织体系来满足广大农民致富增收的需求,是很值得研究和需要探索的一个问题。
启示之二:台湾的农业合作社和产销班的实践做法和产生的绩效,很值得我们重视研究和借鉴。
台湾合作社是法人,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以共同经营谋求社员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台湾《合作社法》规定,从事同一经营业务7人以上,就可向所在地主管机关申请注册成立合作社。合作社的内部组织主要包括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社务会。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由理事选举的理事会主席对外代表合作社,理事会根据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可聘请经理及专业人员经营管理合作社的业务,并对理事会负责;治理结构与分配机制与国际一般通行的原则差不多。
为了壮大合作社的力量、形成组织体系和网络,法律规定合作社之间可以组织起来,建立联合社。联合社按照其功能可分成两类,一是业务性联合社,以联合运销各合作社的农产品和联合采买共同需要的生产资料,提供市场信息,提高竞争力为目的而建立。另一类是社务性联合社,此种联合社经济上的联系比较松散,其主要作用是为了宣传合作思想、培养合作人才、代表所属合作社与有关方面交涉、维护合作社的权益等。
台湾的农业产销班是农民自愿组成的生产及营销组织,是目前台湾最基层的农民组织团体,在台湾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产销班主要功能:以共同运销为核心,使分散经营农户实现了共同经营及产销一体化,实现了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化经营,达到了提高品质、创立品牌、增加收入的目的。产销班的运作还起到了以下几个作用:一是共同利用生产设备及劳动力,降低了生产成本;二是引进和推行现代化的生产经营技术,提高了农产品品质;三是集中办理共同运销,做到了均衡供货,增强了竞价能力;四是班组织的运作及训练培育了一批现代化的农民及领导人才。
我们在台湾参观考察看到,产销班极其重视农产品的品质管理,而这一关键环节是在集货场完成的。班员生产的产品必须在集货场经过农药残留检验和分级包装后共同运销。经过农药残留检验、分级包装管制和建立可行的标准化生产作业流程,以及在生产环节实行的统一品种、科学管理、控制肥料和农药等手段,能够缩小班员间产品品质的差异性,从而达到产品品质均一、建立品牌、提高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所得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