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已成为新时期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然而,目前农业科研成果的有效供给不足、有效需求不足以及转化机制的不健全已成为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每年约有6000—7000项农业科研成果面世,但其转化率仅为30—40%,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因此,分析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对于加快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促进农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影响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业科研成果的有效供给不足 造成我国农业科研成果有效供给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业科研体制不顺。我国农业科研仍沿袭着部门立项、科研攻关、项目试验、专家鉴定、政府评奖等程序,因而对于农业科研单位来说,它缺乏农业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价值而忽视对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考虑,往往存在重数量和以评奖为目的,即农业科研单位仅重视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与成果鉴定,仍以科研为中心,注重研制科技成果和新品种、新技术,而缺乏关于科研成果转化的立项、实施与评价的动力,从而造成了农业科研成果的无效供给。第二,农业科研的自身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农业科研成果的有效供给不足。农业科研成果一般研究周期较长,而利用周期较短,从而导致了使用农业技术供给的相对短缺。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技术更新速度加快,农业科研成果的应用周期相应缩短。然而农业科研成果的产出周期仍然较长,据我国农业部统计,国内获科技进步奖的成果研究周期一般为6—13年,而生产中一般的技术性成果使用5—8年后就被淘汰,一些物化成果如农作物品种等使用8—10年后,应用价值也明显衰退。因此就出现了农业科研成果应用周期短于产出周期,导致成果的供给不能满足生产技术更新的需要,一些农业科技成果产出后尚未及时推广应用就已过时,成为成果的无效供给。第三,农业科研成果供给结构失衡。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要求农业科研成果应向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方向发展。目前,我国农业科研集中于种植业尤其是粮棉油上,而忽视了养殖业和多种经营;集中于农业产中环节,而使得产前、产后环节尤其是农产品加工技术显得薄弱;农业科研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性研究的比例不合理,因而形成了不合理的农业科研成果的供给结构。
(二)农业科研成果的有效需求不足
形成我国农业科研成果的有效需求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对农业科研成果的消化吸收能力较弱。农民是农业科研成果的实践和应用主体,其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2000年我国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农村总人口的8.09%,小学文化程度占32.22%,初中文化程度占48.07%,而高中和中专程度分别占9.31%和1.83%,大专及以上仅占0.48%,这样的科技文化素质结构也就直接制约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吸纳能力。并且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许多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转移到二、三产业,使留在农业的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更低,从而使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更加困难。第二,农业的小规模经营制约着农民对农业科研成果的有效需求强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在我国广大农村形成了以农产为基本生产单位、土地承包分散经营的方式,使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过小。一方面,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户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承担农业科技投入和承受采用农业科研成果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面临的风险,并且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作为理性的农民在权衡各种利益的基础上自然会放弃农业科研成果用于农业生产的机会;另一方面,小规模分散生产经营的土地也不利于一些大型综合性的农业技术的应用,如农田基本建设的开展、大型农业机械的采用以及病虫害综合防治等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