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反思新农村 |
|
来源:南方农村报 |
时间: 2007-1-3 |
又是一年新年到,回望2006年,对农民来说,最大的变化莫过于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一年以来,上至国家部委官员、学者,下至村干部、普通百姓,无一不积极为新农村建设献计献力,出谋划策。 因此,各种建设的模式、经验和潮流也不时见诸报端。有人说新农村建设首先要建设好村庄,因此搞好村庄规划是第一位,示范村建设遍地开花;有人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是要让农民富裕起来,要富裕必须先学会合作,因此要学习华西村、小岗村,走集体主义经济建设思路;有人说,搞新农村建设要借鉴韩国经验,因此公费赴韩人数陡然增加;也有人认为新农村建设最缺资金,因此中央财政的支农资金3397亿再创新高。 不可否认,从中央到地方,这些举措都煞费苦心。相比前几年,农民不仅要交税交费,还要承担教育、医疗等诸多压力。现在的农民,可以说是从地狱到天堂。然而,无论是学华西村、小岗村,韩国,还是强调搞好规划,建设示范村,其指向都不外乎两点:一是给你资源,二是建设村庄。这就好比给穷人钱,对他说,“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点。”如果加上“培育新农民”的思路,也就是叫他,“多看点书,学点知识。” 然而,新农村建设的内涵远不止此。财政支农和村庄建设固然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但新农村建设更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村落社区范围的建设活动,更指向宏观的涉农政策改革,如乡镇体制、土地制度、金融制度等。 理论界有个共识,“三农问题”的根本是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不过是农民问题在经济上和社会的表现,而农民问题的根本又是农民权利问题,它包括农民的财产权、迁徙权、劳动权等。如果对这些权利的忽视,对农民主体地位的虚假尊重,那么新农村建设不过是隔靴搔痒——在某种程度,它有利于“三农问题”的缓解,但资本和权力相互勾结,它们也可能借新农村之名谋取自己私利,从而损害农民权益。中央20字方针为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清晰的道路,但狭义的财政支农和村庄建设并不能解决积弊重重的“三农问题”。 在改革开放已经进行近30年的今天,市场经济已经充分发育,农村的任何建设或改革都离不开城市,只有在统筹城乡改革的基层上才有真正的新农村。农村的问题不会因为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口号而远去,农村的改革也必须直面最根本的问题才能取得成功。在农村来,债务问题、村民自治问题、乡镇体制、土地制度等改革都迫在眉睫,而在城市,如何消除歧视、如何让更多农民能够在城市住下来也是当务之急。 时间进入2007年,去年年末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举措,笔者为这些战略举措而高兴欢呼,它对于严峻的“三农问题”可谓是久旱逢甘霖;但笔者同样为新农村建设中的误区和“三农问题”的困境而忧心忡忡,暗礁可能使我们的新农村建设事业前功尽弃。新农村为我们解决这些困境预示了一个美好的蓝图,新年让我们一同期待着城乡和谐新农村的实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