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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基本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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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求是》 |
时间: 2008-1-20 3:36:39 |
开发扶贫。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政府扶贫济困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民政部门和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的贫困群体给予救助,其基本功能是保障生存。1986年以后,我国政府提出了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根据贫困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劳动能力,在家庭承包经营的体制下可以通过扶持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客观实际,我们党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放在第一位,开始推动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986年到1993年,中国绝对贫困人口从1.25亿减少到7500万,贫困发生率从14.8%下降到8.2%。1994—2000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使绝对贫困人口从7500万减少到3209万,贫困发生率从8.2%下降到3.5%。《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面对新的形势,将扶贫开发的工作任务从解决温饱调整为解决温饱与巩固温饱并重,工作对象从绝对贫困人口调整为绝对贫困加低收入人口。2001年到2006年,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从3209万减少到2148万,绝对贫困发生率从3.5%下降到2.3%,低收入人口从6213万减少到3550万,低收入贫困发生率从6.7%下降到3.7%。这些年来,随着贫困人口的不断减少,扶贫的难度越来越大,如果不是瞄准贫困人口进行开发式扶贫,近年来的扶贫工作是很难取得这样的成效的。
自力更生。开发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通过扶持,使有劳动能力的穷人获得发展能力,走向自尊、自重、自立、自强的道路,而不是走向“贫困依赖”。因此,在推动开发式扶贫的过程中,政府始终提倡不等不靠,动员群众在接受政府扶持的同时,积极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和本世纪初,我们积极推行参与式扶贫的理念和方式,通过广泛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努力发挥贫困群众在决策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增强他们参与相关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焕发其自我奋斗、自我发展的热情。目前,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参与式”的整村推进正在成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导方式。贫困群众在参与的过程中,不但可以摆脱自卑,找到自我,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自立、自强和民主意识。
科学发展。扶贫开发工作始终强调综合开发、全面发展,即不但要改善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还要重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社区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人的素质。在进行资源开发的同时,还要重视控制贫困地区的人口增长,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党的十六大之后,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而提出“两个趋向”的发展论断,坚持并不断强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使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从而也使我国扶贫开发事业的宏观背景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下,公共财政对农业和困难群众的投入显著增加。特别是近年来,以“四减免、四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路、水、电、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低保等公共事业的投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004年以来,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减少的速度较此前进一步加快。2001—2003年,绝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03万,低收入人口年均减少198万;而2004—2006年,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年均分别减少250万和689万。目前,一个新的大扶贫的格局正在形成。
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发扶贫、自力更生、科学发展这七个方面,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开发的基本经验,也是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的过程中,这些基本经验仍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我国的扶贫标准还很低,即使按照现在的标准,目前还有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5700万,占农村人口总数的6%。同时,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进一步扩大。解决温饱、巩固温饱和缩小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同时摆在我们的面前。扶贫开发工作任重而道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