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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要求做好震后和汛期建筑安全工作

来源:新华网

时间: 2008-6-15 13:34:22

  省建设厅就进一步做好震后和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在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对震后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受到地震影响的地区要认真组织和监管好震后在建工程复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拟复工的工程项目,要进行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并须经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确认,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复查合格,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一要重点检查和评估在建工程已完成部分受损情况。对于受损严重的,应由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必须予以拆除重建。二要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部分项目工程的检查,严防次生事故发生。三要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现场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机械设备,要坚决停止使用。

    针对汛期和高温季节将至,省建设厅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一要密切关注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二要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加强值班值守制度,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三要结合汛期雷电多发、强风多发的特点,指导施工企业做好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及防范工作。四要结合高温季节的特点,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及防食物中毒的工作。五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事故后及时实施救援。六在险情结束后,必须督促企业对施工现场各个环节、部位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坚决消除各项隐患,确保恢复施工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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